社會規律不能決定人的行為。如果社會規律能直接決定人的行為,那就意味著人的行為都是符合規律的。其實並非如此。人的行為可能符合規律也可能不符合規律。直接決定人的行為的是人的動機和目的。盡管人的動機和目的本身是被製約的有原因的,但這些往往是未被意識到的。
社會規律的決定作用往往表現在人的行為目的實現的可能性問題上,而不是曆史過程的豐富多彩的細節。符合規律的行為,也可能失敗,但從長遠看,經過多次失敗後會得到勝利。違背規律的行為也可能暫時得逞,但歸根到底會失敗。毛澤東關於中國人民和帝國主義鬥爭的兩種邏輯:鬥爭,失敗,再鬥爭,再失敗,直至勝利;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直至滅亡,講的就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