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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預料

自然過程是無意識的過程。它的存在方式是自然現象之間的盲目的相互作用。人的參與,並沒有改變自然過程的客觀本性。人可以在自然身上打上自己的烙印,但人的目的和願望能否實現是以是否符合自然規律為依據的。自然如果出現出乎人類預料的現象,那是人們預期的錯誤,與自然本身無關。

社會不同。社會是人的活動領域,人的活動都有預期的目的。但人的目的並不都能實現,相反人的社會活動結果往往是出乎預料的。因為任何一個人的願望都會受到另一個人的妨礙,而最後出現的結果可能是誰都沒有希望過的事物。恩格斯曾經非常深刻地說明這個問題。他說:“人們所預期的東西很少如願以償,許多預期的目的在大多數場合都互相幹擾,彼此衝突,或者是這些目的本身一開始就是實現不了的,或者是缺乏實現的手段的。這樣,無數的單個願望和單個行動的衝突,在曆史領域內造成了一種同沒有意識的自然界中占統治地位的狀況完全相似的狀況。行動的目的是預期的,但是行動實際產生的結果並不是預期的。”[1]社會現象的出乎預料就是社會自身具有規律性的證明。社會進程並不是按照某個人的目的發展的,而是有其自身的規律。正如對自然的改造一樣,在社會領域要取得預期結果,必須符合社會規律。在社會領域中人們經常碰釘子,即使處於統治地位手握重權的人物也不能為所欲為,這就是社會自身存在規律的證明。從人們的行為的結果往往出乎預料得出社會同樣存在規律的結論。

[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2版,第4卷,2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