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活動是有目的的。目的,是人對自身利益和需要的一種追求。可是每個人的目的之間,個人的目的與目的的實現之間,都是充滿矛盾和衝突的。社會和自然的發展,是實現哪個人的目的呢?由於各種目的之間是如此千差萬別,自然和社會是不會聽命於任何人的目的的,它是按照自身的規律運行。人的目的能否實現在於這個目的在何種程度上符合規律。目的這個範疇的重要作用,就在於教育人們要正確製訂自己的行動計劃,而不是恣意妄為。恩格斯講過一段很有意思的話,他說:“從馬克思的觀點看,整個曆史進程——指重大事件——到現在為止都是不知不覺地完成的,也就是說,這些事件及其所引起的後果都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曆史事件的參與者要麽直接希求的不是已成之事,要麽這已成之事又引起完全不同的未預見到的後果。”[1]
人的目的是在實踐中不斷校正誤差來實現的。誤差借以校正的標準是事實而不是目的。我們隻能修改目的以接近現實,而不能否定現實以將就目的。就改造社會而言,人的目的出現的誤差更大。我們曾經經曆過的“大躍進”、人民公社運動以及“**”莫不如此。如果社會按目的運行,王朝的盛衰興亡就是無法理解的。要使目的有實現的可能,則目的大體必須符合實際。列寧說:“人的目的是客觀世界所產生的,是以它為前提的……但是人卻以為他的目的是從世界以外拿來的,是不依世界為轉移的[2]。”隻有以事實為基礎,以規律為依據的目的才是可行的。現在到處流行的所謂“心想事成”,從哲學上說是完全荒謬的,最多隻能看成一種祝福話,類似恭喜發財一樣是不能認真看待的。說者無心,聽者高興而已。
[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9卷,40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