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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科學家

科學家與科學,同哲學家與哲學的關係有相似之處。對於科學家而言,科學不僅是一種職業,而且是一種事業、一種社會承諾和責任;有幸從事科學研究,邁進科學的殿堂,表明他承擔了一種社會義務。法國大科學家居裏夫人說過,在科學上,重要的是研究成果,而不是科學家本人。馬克思說得更深刻而富有情意,認為科學絕不是一種自私自利的享受,有幸能夠致力於科學研究的人,首先應該拿自己的學識為人類服務。

對哲學家我們不是也可以這樣要求嗎?哲學不應該隻是哲學家個人的興趣、追求、愛好。任意編織、製造各種荒謬的理論,這正如同製造偽科學一樣,也應該視為對社會的犯罪。

可人們往往對這一點分辨不清。我們可以義憤填膺地譴責偽科學,卻雙手歡迎哲學謬論,為貌似充滿哲理的高超胡說傾倒。好像有一條不成文法,我們不允許自然科學中出現一個數據的錯誤,但不反對哲學家說空話、昏話、瘋話,似乎越如此越深刻。這不是對哲學家的寬容,而是哲學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