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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與行為

道德不是對社會現象進行分類的標準,例如富與窮就無所謂道德與不道德的問題。但對人們的行為可以進行道德評價。富人可以為富不仁,但也有人樂善好施,熱心公益;窮人可以窮得有誌氣,但也可能人窮誌短,低三下四。因此,道德屬於人的行為的評價問題。

而且在我看來,道德的評價隻適用於個人而不適用於整個階級或整個社會。我們很難說,某一個階級是道德的某一個階級是不道德的。正如我們不能說,某個社會是道德的某個社會是不道德的一樣。任何一個階級的行為最深刻的根源是利益而不是道德原則,沒有一個階級是以實現某種道德原則為己任的。社會也是如此。沒有一個道德的社會也沒有一個不道德的社會。社會就是社會,它的存在不是以某種道德原則為依據,而是以是否符合生產力發展為標準。奴隸製在我們當代人看來是絕對不道德的,可在當時的人看來,奴隸主的行為是高貴的,符合當時通行的道德標準。可是某一社會中個人的行為可以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正如屬於某一階級的個人的行為可以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一樣。當一個社會中的個人的大多數或者相當一部分人的行為不道德,這就說明這個社會風氣敗壞、道德淪喪;對一個階級來說也是如此,當一個階級中的成員發生普遍性的道德墮落,說明這個階級已經走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