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美學史 第1卷 古希臘羅馬美學

第五節 詩、音樂與舞蹈

西塞羅和普盧塔克,除了對有關美和藝術的一般理論進行過探討外,還曾分別對詩和音樂進行過探討。

西塞羅本人是一個散文作家,但他從小就愛好詩歌。早在少年時期就撰寫過揚抑格四音步的詩歌《蓬提烏斯·格勞庫斯》。[72]後來又翻譯過希臘西利西亞的索裏的詩人阿拉托斯(創作時期約前315—約前245年)一部有關天文學的六音步說教詩《物象》,現存約六百行。在他的作品中,經常引證荷馬和希臘悲劇詩人的作品,以及引證被公認為羅馬文學之父、敘事詩人恩尼烏斯(前239—前169年)、泰倫斯等早期詩人的作品。更其值得注意的是,盧克萊修的長詩《物性論》,正是作者去世後由西塞羅整理定稿的。由此也足以表明,西塞羅對詩是有高度修養的。

首先,繼承亞裏士多德的傳統,注意到詩和其他文體之間的區別。亞裏士多德認為曆史必須依照史實記載,史學家並無自由創作的餘地,而詩人則可以憑想象進行自由創作。西塞羅大體持相類似的見解,聲稱:“在曆史中判斷一切的標準是真實,而在詩中,標準通常是詩所引起的快感。”[73]這裏表明他注意到詩的娛樂功能。他在另一篇論述中再次提到這一點:“詩若有益,固然最好,否則作為一種正當娛樂”。詩“可陪我們度夜,可伴我們旅行,可供我們消遣”。[74]

其次,肯定詩的教育功能。西塞羅在肯定詩的娛樂功能的同時,更強調詩的教育和政治功能。當古希臘詩人阿基亞斯(約前120—?年)於公元前62年在羅馬被指控冒用羅馬公民權時,西塞羅為之辯護並撰寫了《阿基亞斯辯》。他聲稱:文學的研究是教育的一部分,詩可以宣揚“偉人之殊跡”。由於羅馬人和希臘人一樣崇尚國家的作用,認為國家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一切事項都不可違背國家的利益,國家的利益高於一切。西塞羅認為,詩和演說對於國家是有益的,所以詩人和演說家是國家的組成分子,不是社會的寄生蟲,而詩和演說的最大效用,也就在於它們對國家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