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美學史 第6卷 二十世紀美學 上

第三節 布魯克斯的“細讀”法

克林斯·布魯克斯(Cleanth Brooks,1906—1994年)是新批評派中最活躍、也是最多產的批評家。1928年畢業於梵得比爾大學,1932—1947年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任教,並創辦《南方評論》,1947年起任耶魯大學教授。布魯克斯在其一係列著作中深入細致地論述了新批評派的基本理論和細讀法批評方法,他為傳播新批評、為在美國高等學校中普及新批評做了大量工作。主要著作有:《怎樣讀詩》(1935年,與沃倫合著)、《怎樣讀小說》(1943年,與沃倫合著)、《精製的甕》(1947年)、《現代詩與傳統》(1963年)、《隱藏的上帝:海明威、福克納、濟慈、艾略特和沃倫研究》(1971年)等。

一 為形式主義辯護

新批評派是一種形式主義流派。盡管如此,該派理論家一般都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形式主義者。布魯克斯則理直氣壯地宣稱自己主張的是一種形式主義批評。

布魯克斯對新批評派的一係列核心觀點充分加以肯定,並針對他人的攻擊予以辯護。他認為,形式主義批評的一個基本信條就是:“文學批評是對於批評對象的描述和評價。”[1]“形式主義批評家主要關注的是作品本身。”[2]這種觀點就和把文學批評與作者或與讀者緊密聯係的觀點劃清了界限。布魯克斯也承認,作者在創作時會懷有各種不同的動機,或為金錢,或為自我表現等,作品可以表現作者的個性;而讀者對於文學也有意義:文學作品在讀者閱讀之前隻是潛在的,隻有在閱讀時,作品才會在讀者心靈中被重新創作出來。然而,布魯克斯認為,盡管研究作者的思想狀況和研究讀者的接受也有價值,但是它們本身並不是文學批評。因為研究作者的個人經曆和心理隻是描述創作的過程,而不是對作品本身的結構的研究。而研究讀者對一部文學作品的評論則會使批評家從作品本身轉向心理學和文藝批評史,而這也不能等同於對文學作品本身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