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史學史綱(第四卷)

三、卷帙浩繁的《宋史》

《宋史》於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四月,與遼、金二史同時始修,至正五年(1345)十月二十一日成書奏進。它包括本紀47卷,誌162卷,表32卷,列傳255卷[51],共496卷,在《二十四史》中卷帙最為浩繁。

《宋史》的纂修,仍是阿魯圖、別兒怯不花為總領,脫脫為都總裁,帖睦爾達世、賀唯一、張起岩、歐陽玄、李好文、王沂、楊宗瑞為總裁,參與撰寫的史官有斡玉倫徒等23人。[52]卷帙如此浩大的《宋史》,在短短的兩年半中修成,主要原因是依據了宋代史館已有的國史舊稿。《元史·董文炳傳》記:元滅南宋時,董文炳率軍入臨安,對奉元世祖之詔招宋士而至臨安的翰林學士李槃說:“國可滅,史不可沒。宋十六主,有天下三百餘年,其太史所記具在史館,宜悉以備典禮。”於是,“乃得宋史及諸注記五千餘冊,歸之國史院”。董文炳不僅是元朝平宋的功臣,也是保存宋史文獻的功臣。[53]元朝史臣,根據舊史文獻,“編劘分局,匯粹為書”。他們修撰《宋史》的主旨是:“矧先儒性命之說,資聖代表章之功,先理致而後文辭,崇道德而黜功利,書法以之而矜式,彝倫賴是而匡扶。”宋代是理學興起的時代,元朝史臣中多有崇奉性命之說的,故於修撰《宋史》,乃著重申明這一原則。他們在撰述上的具體做法是:“辭之煩簡以事,而文之今古以時,舊史之傳述既多,雜記之搜羅又廣。於是參是非而去取,權豐約以損增。”[54]

《宋史》本紀記事上限起於後唐天成二年(927)宋太祖趙匡胤出生至宋建隆元年(960)稱帝,並追溯其先世事跡自唐至於後周;下限止於南宋趙昺祥興二年(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包含北宋、南宋319年盛衰興亡的曆史,以及兩宋皇朝與西夏、遼、金、元諸皇朝或和或戰以至中外經濟、文化交流的曆史。這是一個發展而又充滿紛爭的時代,它在《宋史》本紀中有不同程度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