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黃宗羲的曆史批判精神
明中葉開始發生的封建社會內部經濟關係和階級關係微弱的變化,明後期的腐敗統治和明末激烈的階級鬥爭,以及明、清皇朝的嬗代,這些重大的社會變動,促使史學家、思想家重新看待曆史,進一步考察史學同社會的關係,從而激發了他們的曆史批判精神,也推動了經世致用史學思想的發展。黃宗羲、王夫之、顧炎武、顧祖禹等人的著作和思想,突出地反映了史學發展的這個新的趨勢。
在清初的史學家中,黃宗羲的曆史批判精神具有鮮明的代表性。他的《明夷待訪錄》,是這方麵的突出著作。這部書以批判封建專製主義體製為核心,闡述了作者對於曆史的批判性見解和進步的曆史觀。它包含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學校、取士(上、下)、建都、方鎮、田製(3篇)、兵製(3篇)、財計(3篇)、胥吏、奄官(上、下)共13目21篇,涉及政治、經濟、軍事、財政、教育等方麵。黃宗羲從曆史發展上闡述了封建社會君主“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公”的變化過程,認為:“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曾不慘然!曰:‘我固為子孫創業也。’其既得之也,敲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樂,視為當然,曰:‘此我產業之花息也。’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8]這是從“公”、“私”觀念上揭示君主的“逐利之情”,從而為“天下之大害者”。
黃宗羲對曆史上封建專製政治的批判,集中表現在為臣之道、法的本質和君主世襲製等方麵。他認為:“緣夫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故我之出而仕也,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吾以天下萬民起見,非其道,即君以形聲強我,未之敢從也,況於無形無聲乎!非其道,即立身於其朝,未之敢許也,況於殺其身乎!”黃宗羲明確地指出了“為萬民”與“為一姓”是為臣之道的根本區別,認為凡“出而仕”者,當以“為萬民”為立身之道,非其道則不當“立身於其朝”。他進而指出:“出而仕於君也,不以天下為事,則君之仆妾也;以天下為事,則君之師友也!”[9]君臣父子關係,是儒家曆來所宣揚和實踐的三綱五常的核心,是以等級秩序為基礎的名教觀念的集中表現。因此,他抨擊曆史上以君臣關係比附父子關係的觀念和做法,觸及了傳統的曆史觀念和社會倫理觀念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