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史學史綱(第四卷)

三、金石學的創立

金石學的創立,開闊了人們對於曆史文獻認識、研究的視野,豐富了曆史文獻學的內容,在史書撰述和史事考訂上都有重要的意義。中國古代史家之留意於金石銘文者甚早,而對其做比較係統的搜集、整理、研究而用於證史、考史,則創立於宋代。司馬光撰《資治通鑒考異》,已采用碑文對所疑史事進行考辨。鄭樵《通誌》中的《二十略》有《金石略》專篇,強調“唯有金石所以垂不朽”而在文獻上具有特殊價值,認為:“三代而上,唯勒鼎彝,秦人始大其製而用石鼓,始皇欲詳其文而用豐碑。自秦迄今,惟用石刻。散佚無紀,可為太息,故作《金石略》。”[87]其所著錄,則為上古文字、錢譜、三代款識、秦至唐曆代刻石。這對於金石學的創立在理論、分類和著錄幾個方麵,都是有開創性價值的。

宋代創立金石學的標誌,還有歐陽修的《集古錄》和趙明誠的《金石錄》這兩部專書。

《集古錄》10卷,是中國古代流傳下來的最早的金石學專書。歐陽修自序說,他對於湯盤、孔鼎、岐陽之鼓,岱山、鄒嶧、會稽之刻石,以及漢魏以來桓碑、彝器銘、詩序記等皆視為“至寶”、“可喜”之物,“故上自周穆王已來,下更秦、漢、隋、唐、五代,外至四海九州,名山大澤,窮崖絕穀,荒林破塚,神仙鬼物,詭怪所傳,莫不皆有,以為《集古錄》”。他的收藏廣而且多,以拓本“卷帙次第,而無時世之先後”;又考慮到“聚多而終必散,乃撮其大要,別為錄目。因並載夫可與史傳正其謬闕者,以傳後學,庶益於多聞”。這是他撰《集古錄》的由來和目的。

所謂“撮其大要,別為錄目”,記其可以訂補史傳之謬闕者,是他對收藏中最重要的部分所做的編次和跋尾。全書10卷中,卷一為周、秦、前漢、後漢,卷二、卷三後漢,卷四魏晉南北朝,卷五隋、唐,卷六至卷九唐,卷十唐、五代。其中唐最多,東漢次之,周與五代最少。全書共有跋尾400餘首,每首之末皆注明撰寫時的年月日,多撰於嘉祐至熙寧年間。卷三《後漢太尉陳球碑》跋尾記:“予所集錄古文,與史傳多異,唯此碑所載與列傳同也。”由此可以看到此書在正謬補闕上的價值。如卷四《魏賈逵碑》跋尾指出《三國誌·魏書·賈逵傳》所記賈逵為郭援所殺事,與碑碣稱述不合,故“頗疑陳壽作傳好奇而所得非實也”,同時指出裴注言賈逵享年亦與碑文相異。跋尾之文不獨指出有史傳所記的謬闕,有時也反映出作者的曆史見解。卷二《後漢太尉劉寬碑陰題名》跋尾指出:“唐世譜牒尤備,士大夫務以世家相高。至其弊也,或陷輕薄,婚姻附托,邀求貨賂,君子患之。然而士子修飭,喜自樹立,競競唯恐墜其世業,亦以有譜牒而能知其世也。今之譜學亡矣,雖名臣、巨族未嚐有家譜者。”這一見解同鄭樵《通誌·氏族略》序相同,對於說明唐代社會的門閥性質是很重要的,而歐陽修之說更早於鄭樵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