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累土;千裏之行,始於足下。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慎終如始,則無敗事。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複眾人之所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這一章是上一章的姊妹章,老子繼續闡述其辯證法觀點,老子告訴人們:(1)凡事要及早做好準備。如果我們要防止和消除某一現象,最好是在其萌發狀態解決,一旦該事物長大了,有力量了,再去解決它,就很困難。(2)“千裏之行,始於足下”,這已是中國人的格言。要做成一件事,必須紮紮實實地從頭開始,打好基礎,一件一件地幹,一步一步地走。(3)做事要始終如一,切忌虎頭蛇尾。如果不堅持到底,就會功敗垂成。這三點方法貫串一個辯證法原理,即量變引起質變。在第六十三章中,老子對矛盾對立轉化辯證法的論述,最終落實於“無為無不為”(無為轉化為無不為)原則。本章則用對立轉化辯證法具體論述量變質變思想,最終也是落實於“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這一原則。可見,老子的辯證法思想不僅十分豐富,而且始終與其本原本體的無為思想結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