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年政策法規和標準

第一節 社會養老服務體係

一、相關文件

(一)新修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5條

國家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係,逐步提高對老年人的保障水平。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係。倡導全社會優待老年人。

(一)《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幹意見》確定養老服務業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麵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係。養老服務產品更加豐富,市場機製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等10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快推進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建設的通知》

在加強養老服務體係建設方麵,到2015年,基本形成規模適度、運營良好、可持續發展的養老服務體係,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0張,社區服務網絡基本健全。到2020年,全麵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係,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到35~40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