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地環境配套要適於老人生活
老年人建築基地環境設計要在每個城市的規劃內執行,老人居住建築適宜在居住區內,主要是保障老人能夠及時享受到健全的生活保障網絡係統,包括醫療急救、體育健身、文化娛樂、供應服務、管理設施等。交通進出方便,周邊環境安靜、衛生、無汙染。
2.老年建築的規模以滿足老人生活居住為主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規模如表8-1劃分。
表8-1 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的規模劃分標準
老年人居住建築的麵積標準不應低於表8-2的規定。
表8-2 老年人居住建築的最低麵積標準
3.選址與規劃要重點考慮地塊條件及區位配套
(1)地質地形:基地應選在地質穩定、場地幹燥、排水通暢、日照充足(冬至日滿窗日照不宜小於2小時)遠離噪聲和汙染源的地段,基地內不宜有過大、過於複雜的高差。
(2)配套設施選址:通常中小型老年人居住建築基地選址宜與居住區配套設置,位於交通方便、基礎設施完善、臨近醫療設施的地段。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築可獨立建設並配套相應設施。
(3)基地內建築密度:市區不宜大於30%,郊區不宜大於20%。大型、特大型老年人居住建築基地用地規模應具有遠期發展餘地,基地容積率宜控製在0.5以下。
4.道路防滑、可辨識、無障礙通行
老年人身體機能的下降,因此適宜老人的道路係統要簡潔通暢、有明確的方向指示、可識別性強,避免人車混行。老年人使用的步行道路應做成無障礙通道係統,道路的有效寬度不應小於0.9m;步行道路路麵應選用平整、防滑、色彩鮮明的鋪裝材料。
5.適當規模的活動場地和設施
老年人建築要有適當規模的綠地及休閑場地,也可根據情況留有供老人種植勞作的場地。場地布局要注重動靜分區,供老年人散步和休憩的場地宜設置健身器材、花架、座椅、閱報欄等設施,並避免烈日暴曬和寒風侵襲。距活動場地半徑100m內應有便於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廁所。供老年人觀賞的水麵不宜太深,深度超過0.60m時應設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