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年政策法規和標準

二、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民政部。2005年8月,經中央編委批準,“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與中國老齡協會實行合署辦公。在國內以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名義開展工作;在國際上主要以中國老齡協會的名義開展老齡事務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其主要職責是:(1)辦理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2)研究提出全國老齡工作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擬訂實施辦法;(3)督促、檢查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在有關部門和各地的落實情況並綜合上報;(4)負責各成員單位的聯係、協調工作;(5)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總結推廣先進經驗;(6)承辦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內部機構設置及其職能

1.綜合部

協助老齡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組織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承擔重要會議組織工作;負責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日常聯絡;承擔全國老齡辦決定事項的督察督辦;負責文電、機要、值班、檔案、信訪、信息、統計、安全保密等工作;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複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2.政策研究部

負責老齡工作綜合性政策調查研究;研究老齡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推動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實施;研究起草有關老年法律、法規等重大政策文件;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3.事業發展部

承擔為老服務體係建設和老齡產業發展的調查研究;協同有關部門研究為老服務和老齡產業規劃、政策建議及相關規範;協調有關部門研究為老服務和老齡產業發展及其市場監督;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為老服務活動和從業人員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