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國老齡辦的指導下,各省、市、縣區以及街道老齡工作委員會及辦公室也相繼成立,負責所轄區域的老齡工作。
主要負責完成上級老齡工作委員會交辦的事項;研究提出轄區內老齡工作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擬訂實施辦法;督促、檢查轄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在有關部門和各地的落實情況並綜合上報和向社會發布信息;完成各成員單位的聯係、協調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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