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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球裁判分工與職責

(一)裁判長

裁判長是一切正式網球比賽所不可缺少的臨場指揮官,由競賽委員會推選,並由競賽委員會發布公告通知參加比賽的各個單位,他是由該比賽的組織機構委派的全權代表,負責指揮整個大賽。比賽的級別不同,對裁判長資格的要求也不同。一般來講,國際網聯將裁判長分為兩級:金牌裁判長和銀牌裁判長,分別擔任級別水平不同的比賽工作。國際大型比賽要由金牌裁判長擔任,而地區性或較低級別的國際比賽則由銀牌裁判長擔任。我國國內的網球比賽,必須由中國網協批準的國家級裁判員擔任裁判長一職。國際比賽中,根據比賽級別的不同,有的隻設一名裁判長,有的設一名監督和一名裁判長。目前我國國內的比賽仍按照一名裁判長和若幹名副裁判長的模式設置。隻有在全國網球巡回賽上,參照國際慣例,設監督和裁判長各一人。

裁判長的主要職責如下。

1.對競賽規程、競賽規則、行為準則、網球規則及由此產生的一切問題,他有權進行解釋和處理。

2.賽前,安排必要的裁判學習,使他們能全麵了解所適用的一切規則與程序。

3.指定裁判組長並保證其能正確地履行職責。

4.安排每場比賽的主裁判和司線員。

5.當有必要改善比賽中的裁判工作時,他可撤換主裁判,也可撤換或輪轉司線、司網工作。

6.保證每個球場,及其球網和網柱都能符合網球規則的要求。且每一塊場地都要有以下設備:

(1)裁判椅:高度應在1.82~2.44米,其中心點位置應距網柱0.914米。若使用麥克風,必須固定安裝,且須有開關。裁判椅周圍不得安裝可供公共廣播的麥克風。

(2)司線椅:發球司線員和端線司線員的座椅應安放在其對應線的靠近擋網處的位置,以不妨礙運動員正常比賽為宜,約距邊線3.66米,位置不可墊高。有陽光時,盡量背對光線;無陽光時,麵對主裁判。中線及邊線司線員的座椅,除另有安排,應放置在相應線的假定延長線後方,靠近邊擋網,距底線不小於6.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