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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廣播媒體與廣播語言

一、廣播媒體的特性

在漢語中,“廣播”一詞最早出現在漢代。桓譚《新論·琴道》中有“八音廣播,琴德最優”的說法,其中“廣播”是廣泛傳播的意思。而在《三國誌·吳誌·孫策傳》中有“封為吳侯”一語,裴鬆之注引《吳錄》“陛下廣播高澤,不遺細節”,在這裏“廣播”實際上也是廣泛傳播的意思,但由於傳播的是“高澤”,可以進一步解讀為普遍施予。在新聞傳播領域,廣播指的是通過無線電波或者導線向廣大地區傳播聲音、聲像節目的大眾媒體。很顯然,在這裏它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從廣義上看,它包含了廣播電台與電視台;從狹義上說,它單指電台。在通常的情況下,新聞傳播領域所提及的“廣播”,都是單就其狹義而言的,本書也不例外。

作為大眾傳播媒介之一,廣播有其自身的特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

1.純聽覺的媒介

廣播不同於報紙,需要受眾通過眼睛進行閱讀。也不同於電視媒介,缺少來自於畫麵的信息。廣播由於隻對人的聽覺器官起作用,使得聽眾在對信息的接收和記憶方麵,效果要弱於電視。有科學家研究表明,從記憶效果看,人們對聽到的信息能記住20%,看到的信息能記住30%,邊聽邊看的能記住50%。從這個方麵來說,“純聽覺”也是一種弱勢。

2.線性傳播

廣播傳播是按照時間流程依次播出節目的,每一句話語都是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逐步呈現,傳送的信息是瞬間即逝的。這就有別於報紙等平麵媒體的空間傳播方式,受眾在閱讀時,可以對前麵所看的內容重複進行翻閱。雖然現在出現了網絡廣播,聽眾可以通過點擊的方式重聽某檔節目。但在一定時間內,廣播的這種傳播特點仍然要求聽眾在瞬間能夠把握住信息。

3.伴隨式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