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園管理規章製度的含義
管理規章製度是指一定的社會組織根據管理工作的需要,采用條文的形式固定下來,用於規範組織的各項工作及組織成員行為的各種規則、章程和製度的總稱。管理規章製度是保證組織正常活動和完成組織任務的基本準則。
幼兒園管理規章製度是指為了實現幼兒園確定的發展目標,對園內各項工作和各類工作人員所規定的必須遵守的工作規程和工作行為準則。在依法治園前提下幼兒園製定的管理規章製度,就是幼兒園內部的“法則”,是幼兒園內部的管理規則,是全體教職員工在園內必須掌握和遵循的具體工作製度。
(二)幼兒園管理規章製度製定的原則
幼兒園管理規章製度的製定是幼兒園管理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一項嚴肅而又複雜、細致的工作,應遵循的原則有以下四項。
1.遵循國家法律政策的原則
幼兒園規章製度的製定首先要遵循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必須符合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精神,不得違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規章所規定的內容。幼兒園的規章製度必須體現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幼兒園的發展規劃及其教師的行為準則必須符合辦人民滿意的教育這一辦學方向,不能偏離教育的公共性和公益性,更不能以營利為目的舉辦教育機構。
2.符合學前教育辦學規律的原則
幼兒園管理規章製度的內容必須符合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律,具有科學性和進步性,要充分體現學前教育工作的本質屬性。例如,新修訂的《幼兒園工作規程》第三十一條規定:“幼兒園的品德教育應當以情感教育和培養良好行為習慣為主,注重潛移默化的影響,並貫穿於幼兒生活以及各項活動中。”第三十三條規定:“幼兒園不得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不得開展任何違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這是根據我國學前教育辦學實踐總結出來的,所有幼兒園製定規章製度必須遵照執行。幼兒園管理規章製度所規定的內容,既要符合國家學前教育辦學的基本規律,又要兼顧本地的學前教育發展現狀,同時應當引導學前教育未來的發展方向。當學前教育管理規章製度不適應當前國家學前教育發展的新要求時,幼兒園需要以科學的態度及時進行補充、修訂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