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教育科學研究方法(第2版)

二、方法的選擇應考慮可行性

在選擇方法時應考慮所選擇的研究方法,必須是在具體的客觀條件下切實可行的,同時還要考慮適合研究者的主觀能力和條件。

例如,有人須對小班做有關計算教育方麵的實驗。所選的特定的幼兒園——研究場所隻有一個小班,距其他同類性質的幼兒園很遠,來往不便。在這種情況下,要進行教育實驗,就隻能選擇單組實驗的形式,而不適於采用等組實驗方法,因為等組實驗不適合研究的主、客觀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