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麽是個案法
個案法是對一個或少數個體(如兒童或教師、教育機構等)進行的係統的、深入的調查。個案法與觀察研究有著密切的關係,但它不是一種單純的觀察方法。在個案研究中,需要綜合運用觀察、調查問卷、談話以及作品分析等多種方式,以便收集特定個體的資料,或是反映特定問題的較全麵信息。
個案法與其他研究方法最明顯的區別在於,它是將研究的焦點集中在某個特殊個體上,最大限度地搜集反映其各方麵情況的詳細材料,對其心理發展過程與個體特點等進行細致的、係統的考察,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追蹤研究其發展變化過程。研究者通過對資料的收集分析,了解研究對象的問題、特點及其形成原因,以便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闡明理論觀點,探索內在規律。個案研究無論對於教師、醫生、管理人員還是對於研究工作者,都是有意義的。
在研究工作中應當破除這種誤解,即認為隻有通過大型(大樣本)的研究才是“真正的”研究。個案研究實際上如同解剖麻雀,通過對某一個體的深入研究考察,可能得到一些重大的發現。例如,皮亞傑最初就是從自己孩子的個案研究,包括觀察、談話、實驗等中受到啟發,從而創立了他的兒童認知發展理論的。
通常,研究者需根據研究目的,確定個案研究的側重點。如回溯性個案研究,重點在於對兒童的既往心理發展過程的考察,探究導致現狀的各種因素;又如現狀性個案研究,則側重了解兒童目前的狀況,對其特殊心理與行為作出診斷;追蹤性個案研究,是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定期對其進行研究考察,尋找兒童心理發展的規律,探求其年齡特點等。
(二)個案法的分類
從個案研究的內容、適用範圍及其目的功用看,可分為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