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者根據人們的研究習慣,將教育研究方法的通用模式運用到行動研究中。提出了六步驟(六階段)模式。即預診—收集資料初步研究—擬訂總體計劃—製訂具體計劃—行動—總結評價等。並對行動研究的結構框架作了圖示(見圖10-2)。這六個步驟圍繞著研究活動的總體目標運行,包含了四環節內容,構成一個相對獨立的、首尾相互銜接的研究過程。同時,把達到某一行動研究總目標同樣描述成要經過若幹回合的反饋,形成多重反饋的體係,也是一個循環的、螺旋上升的過程。
(一)預診
“預診”是借用的醫學術語,意在表明這個步驟的工作就像醫生在采取治療措施之前要對患者的病情進行明確的診斷一樣。這一階段的任務是發現問題。對研究工作中的問題,進行反思,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診斷,得出行動改變的最初設想。
(二)收集資料初步研究
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成立由教研人員、教師和教育行政人員組成的研究小組對問題進行初步討論和研究,查找解決問題的有關理論、文獻,充分占有資料,參與研究的人員共同討論,聽取各方意見,以便為總體計劃的擬訂作好診斷性評價。
(三)擬訂總體計劃
擬訂總體計劃是最初設想的一個係統化計劃。行動研究法是一個動態的開放係統,所以總體計劃是可以修訂更改的。
(四)製訂具體計劃
具體計劃是實現總體計劃的具體措施。製訂具體計劃要以實際問題解決的需要為前提,才能起到指導改變現狀的幹預行動的作用。
(五)行動
行動就是實施製訂的計劃,是整個研究工作成敗的關鍵。這一階段的特點是邊執行、邊評價、邊修改。在實施計劃的行動中,注意收集每一步行動的反饋信息,可行的,則可以進入下一步計劃和行動。反之,則總體計劃甚至基本設想都可能需要作出調整或修改。這裏行動的目的,不是檢驗某一設想或計劃,而是解決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