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教育研究方法

第一節 實驗研究法概述

一、實驗研究法的含義

(一)實驗研究法的定義

實驗研究法是從兩條基本線索發展起來的:一條是受自然科學實驗方法的影響,將自然科學實驗的方法直接引入教育,從而探究教育發展的內涵與規律——即實驗研究作為一種研究方法最早出現於物理學研究,19世紀引入生物科學研究,19世紀末開始大量運用於心理學研究,19世紀末20世紀初才運用於教育研究,在20世紀初產生了以梅伊曼和拉伊為代表的實驗教育學派,形成了對教育問題進行實驗研究的一種潮流。另一條是從一般的教育活動本身分化發展而來,從而推動著教育的變革與發展——即文藝複興時期後,受自然科學實驗思想的影響,在人文主義思想指導下,形成了頗有聲勢的教育實驗運動,如裴斯泰洛齊創辦孤兒學校,蒙台梭利創辦幼兒之家,福祿貝爾創辦的第一所幼兒園——多科幼兒園,杜威的芝加哥實驗學校,我國陶行知、晏陽初、梁漱溟等的教育實驗改革等。

以上兩條基本發展線索,決定了實驗研究法既要模仿自然科學,強調數學工具的運用,強調假設的科學性、論證的嚴密性以及控製的精確性;又要注重教育的自然環境,強調研究目的的應用性、實驗的人文性、對象的整體性以及研究方法的質的性質。

概括地說,實驗研究法就是指研究者在教育實踐中按照研究目的,以一定的理論假設為指導,合理地創設或控製一定的條件,有計劃地影響研究對象,從而驗證假設,探討教育現象之間因果關係,揭示出教育規律,進而指導教育實踐的一種研究方法。

一個規範的實驗研究應該包含三個基本要素:一定的理論和假設;人為地控製某種因素;探討某種因果關係。

(二)實驗研究法的特征

1.實驗研究法本質上屬於科學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