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顧明遠文集.第二卷:基礎教育

教是為了讓學生學[1]

——談學習和智慧

學習的主體是誰?毫無疑問是學生。但是學生學習又是在教學過程中,在教師指導下進行的。那麽,學生在教學中還是不是主體?有些教師就猶豫起來。教師要起主導作用,教師要講解教材,於是就把學生應有的地位忘記了。就像唱戲的,如果不管聽眾聽不聽,自顧自唱戲,陶醉於自己的藝術,這叫孤芳自賞,不能叫演出。演出是要讓聽眾欣賞的。演戲的主角是演員,但整個演出的主體卻是聽眾。教師和演員不同,演員可以孤芳自賞,一個人在家裏自唱自樂,卻不會有哪一個教師在家裏自教自樂的。教師總是和學生在一起的。教就是為了讓學生學。因此,不能忘記學生的主體地位。但是,教師仍然要起主導作用,這種主導作用就在於教師要鑽研教材、鑽研學生、設計教學、優化教學過程,其中包括啟發學生的主體性,引導他們饒有興趣地、正確地學習。

要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沒有興趣就沒有學習。興趣是學習之母,是學習的動力,或者叫作學習動機。學習動機有兩種:一種叫外部動機,一種叫內部動機。各種外部的壓力和獎勵都能產生外部動力,但這種動機是不能持久的,壓力取消了,或者壓力產生了反壓力,學習的動力就會消失;獎勵得到了,或者因為得不到獎勵,動力也會消失。內部動機是對學習本身的興趣,是出自內心的需要,這才是長久的。當然,有時外部動機也能轉化為內部動機,例如,學生本來不愛寫作文,但偶然一次作文受到教師的好評和鼓勵,激發了他的興趣,他喜歡起作文來了。因此,興趣才是學生持久學習的內部動力,如果一個學生對某門學科不感興趣,他就不可能去學習和鑽研這個學科;如果他對這個學科發生了興趣,他就會想方設法去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