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由中央教科所主辦的第二屆現代兒童識字教育國際研討會剛剛閉幕。我因事錯過了參加會議的機會。戴汝潛研究員要我書麵發表點看法。盛情難卻,隻好寫幾句。
對於語文教育我是門外漢,不過從小就學漢語,也看到許多老師教漢語,也知道一些曆年來關於識字教育的爭論,自己也有一些想法,因此,憑經驗談一點不成熟的看法。
識字教育是我國語文教育的基礎,也是整個教育的基礎。不識字,就是文盲,就談不上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因此,任何國家和民族都把識字作為人的基本權利來看待。所以說,學文化是從識字開始,這是毫無疑義的。但是如何識字,如何進行識字教育,卻有許多學問,而且頗有爭議。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在我國語文教學中就有集中識字與分散識字之爭,今天更有先學拚音還是先識字之爭,甚至還有要不要學生識繁體字之議。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我很難判斷哪種說法最科學,最合理。我想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幾點看法。
首先,識字教育要抓住我國的漢語文的特點。漢語文第一個特點是語與文有差別。古代使用文言文時,語文與語言是不一致的。自從通用白話文以後,文與言基本上一致,但仍有某些差別。著名語言學家呂叔湘說過:語言和文字既是一回事,又不是一回事。語言指的是口語,文字則是書麵語。從曆史發展來看,先有語言,後有文字。呂叔湘說:“口語和書麵語,一個用嘴說,一個用手寫,用眼睛看,當然不是一回事。可是用嘴說的也可以記下來,用手寫的也可以念出來,用的字眼基本上相同,詞句的組織更沒有多大差別,自然也不能說完全是兩回事。”(《呂叔湘自選集》,上海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395~396頁)呂叔湘說口語和書麵語在今天已經基本上沒有差別了。但是細細考究起來,還是有些差別,特別是有些地方的口語與書麵語就有很大差別,如廣東話就是。這就給中國的語文教學增加了難度。使用拉丁文等拚音文字的國家和民族,隻要認識幾十個字母就可以讀書看報。但中國人不行,必須識字1600字以上才能做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