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與素質教育[1]
推行素質教育已經十多年了,但是步履維艱,總是不很理想。人們總是責怪高考指揮棒束縛了老師的手腳。實際上並不那麽簡單。1999年全教會以後,政府采取了多種措施來緩解升學的壓力,如擴大高校招生規模,加快普通高中的發展,高考的形式和內容也都有很大的改革。這一切似乎對推進素質教育影響都不大。原因何在?我覺得主要原因是我國當前存在著教育資源不足與教育需求旺盛之間的矛盾。作為學生家長,都願意自己的子女多讀一些書,特別是現在獨生子女較多,父母望子成龍心切,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不顧學生的實際情況,盲目地向學生、學校老師施加壓力,造成了升學的更大壓力。再加上許多老師和家長並不懂得孩子成長的規律,不懂得教育的規律,采取不正確的教育方法,造成學生不僅課業負擔過重,而且心理壓力重重,使得素質教育難以推行。
教育資源不足不僅表現在量的方麵,還表現在質的方麵,也就是優質學校太少。學生家長希望把自己的孩子送入好學校,因此家長從小學開始就為子女的擇校而奔波。這種擇校的現象,從深層次來講涉及一個教育公平的問題。所謂教育公平,也就是教育機會均等,即給公民和兒童以同等受教育的機會。這就要求用客觀、公正的標準和科學的方法選拔、招錄學生,取消一切不平等的教育規章製度。但是由於學校辦學的條件不同、辦學質量的差異,學生及其家長就要選擇辦學條件好的、教育質量高的學校。過去小學升初中采取統一考試的辦法,按考試成績錄取。這不失為一種公平的辦法,在分數麵前人人平等。但是造成了考試的壓力,學生學業負擔過重,影響了學生的健康。為了減輕學生學業負擔,教育行政部門決定取消小學升中學的考試,改為就近入學,用電腦派位,把學生分派到居家附近的學校。但是由於學校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的差別沒有消除,就出現學習成績好的學生可能被分派到差的學校,學習成績差的學生被分派到好學校。這對成績好的學生來講是一種極大的不公平。在現實生活中還出現了另一種現象,許多城市開始把初中從高中分離出來。但一些重點中學卻辦起分校,采取改製的辦法,把公立學校改為民營學校,收取高額學費,而且可以跨地區招生。於是家庭富裕的學生紛紛向這些學校報名。上級規定不能考試,但麵對超出招生學額幾倍、幾十倍報名的學生,學校怎麽辦?一種就是設置各種條件:學生在小學幾次被評為“三好”,或是要有所特長,或是要競賽得獎;另一種是靠人情,收高額學費,或者美其名為讚助費、“共建費”。前者加重了小學生的各種負擔,與減輕學生負擔的初衷背道而馳;後者又增加了另一種教育機會的不平等,無形中剝奪了不富裕家庭子女上好學校的權利,同時也可能為教育腐敗製造溫床。這種製度弊多利少,既不利於素質教育的推行,更不利於教育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