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進程加快,“治理”概念在民辦教育領域成為熱點之一。“治理”指“各種公共的或私人的個人和機構管理其共同事務的諸多方式的總和。它是使相互衝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調和並且采取聯合行動的持續的過程”。[1]民辦學校治理可分為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民辦學校內部治理由學校內部力量驅動,涉及學校舉辦者、管理者、教師、學生等內部各利益主體之間的權力配置模式和運作機製;外部治理由學校外部力量驅動,涉及學校與外部利益相關者之間的權力配置模式和運作機製。內部治理是民辦學校增強自主辦學治校能力、提高辦學品質、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改革開放40年來,在國家政策引導、地方試點探索及民辦學校積極實踐下,我國民辦學校內部治理經曆了從多樣到統一、從“任性”到理性、從粗放到精細、從傳統管理到現代治理的變革。民辦學校內部治理的演變和革新進程為引導我國教育體製改革、構建中國特色現代學校製度提供了有益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