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府、社區、家庭三位一體的主體多元、形式多樣、服務靈活的0~3歲早期教育服務體係。首先,政府應發揮引導示範作用,通過各種形式支持、鼓勵、扶持0~3歲早期教育服務事業和服務機構的建立和發展。加大對公辦幼兒園托班的專項財政補貼力度,提高其對1歲以上尤其是2~3歲幼兒的收托能力,使各級各類幼兒園發揮自身基礎設施和師資條件的優勢,對附近社區0~3歲早期教育機構和市場早教機構進行技術指導和支持。同時,鼓勵有資質的主體開辦托兒所、托育中心、鄰托服務中心,鼓勵企業給職工提供早期教育服務,如在公司內部設立小型托管照料點,為職工提供日間或半日製親子園,對經過評估認定的企業早期教育機構給予一定的政策獎勵和技術等方麵的扶持。目前,我國相當一部分民辦早期教育機構不願向普惠園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房租等成本過高,靠政府目前的扶持而降低收費將難以維持運營。[26]國家應針對這種情況給予政策上的鼓勵,無論其是否為普惠園,若其招收的3歲以下兒童達到一定數量,服務質量符合標準,可酌情減免稅費。
其次,在社區建立公立或政府支持的綜合性養育服務機構是目前許多國家發展0~3歲早期教育公共服務的重要做法。[27]例如,英國建立“早期兒童優質服務中心”,通過社區早期教育服務機構實現提高教育水平、擴大受教育機會、支持家庭、減少社會排斥、提高國民健康水平和減少貧困的目標;日本同樣通過以社區為基礎的早期兒童服務網絡解決少子化的社會問題。[28]社區作為重要的服務提供平台,能有效且廣泛地吸收教育、衛生、民政、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家庭以及公民個體等多方麵力量,形成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參與、相互補充、共同發展的多元社區托育服務體係。[29]我國可依托社區建立0~3歲早期教育服務機構,發掘社區看護資源,貼近嬰幼兒家庭日常生活,將幼兒活動、育兒指導與育兒交流融為一體,為0~3歲兒童家庭提供就近的早教服務與活動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