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職業教育卷

一、職業教育專業目錄的調整與修訂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我國就製定了全國統一的專業目錄,進行專業設置規範化管理。但職業教育專業目錄的編製和管理采取的是區別對待、分工管理的辦法:中專教育部分,由國家教委會同各部門製定發布,由學校主管部門督促執行;技工教育部分,由勞動部會同各業務部門製定發布,由各省市勞動部門督促執行;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及職業中學部分,沒有發布統一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社會需要參考目錄探索試辦。專業設置基本上參照蘇聯模式,比較強調針對性,以工業建設主導需求為設置目標。在當時的17類336個專業中,工科占13類237個專業。1963年教育部頒布的《中等專業學校專業目錄》,確定全國統一的專業為8科348個專業,其中工科占242個專業。專業劃分以部門分工和職業崗位為依據,中專以學科為基礎進行專業設置,培養專業技術人員;技工教育以工種為基礎進行專業設置,培養技術工人。專業結構中第二產業比重大,第三產業十分薄弱,專業分類的學科傾向明顯。

改革開放以後,社會經濟飛速發展,技術進步、產業調整加快,新的社會職業也不斷出現,職業教育獲得較快發展,培養出了一大批社會、企業需要的有一技之長的人才。但對於社會變化所需要的新型技能專業,20世紀60年代初製定的專業目錄已不能涵蓋,且一些職業學校為了適應這一變化也進行了新專業的開設,特別是為適應第三產業的發展需要,一些新興專業,如會計、文秘、旅遊服務、商務電子等紛紛在各類職業學校中開設。據有關數據,到1991年中專專業已達1500餘個,出現了專業名稱、專業劃分混亂,專業內涵界定不清等問題,迫切需要對專業建設與管理提出國家統一的、規範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