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創新研究.2018年全國師範大學國有資產管理研究會論文集

一、高校經營性資產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高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在完成教學科研任務的前提下,將占有的非經營性資產以投資、入股、出租、出借等形式經營使用,形成了數量可觀的經營性資產。主要表現形式有:①學校對企業各種形式的投資以及投資形成的權益;②未形成對企業的投資,但實際用於經營的資產,主要指學校周邊的房產和土地;③利用學校各種資源對外開展經營性服務所形成的收入。部分高校在多年資產經營的過程中獲得了一定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教學、科研經費的短缺,促進了資產的盤活,提高了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益,對學校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進作用。但隨著我國市場化進程的不斷完善,特別是新公司法頒布以後,校辦企業的一些先天不足逐漸顯露出來,包括管理體製不科學、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企業運作不規範、資產監管不到位等。這些不足已經影響到了學校的穩定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