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創新研究.2018年全國師範大學國有資產管理研究會論文集

三、高校經營性資產監督管理的措施

(一)製定操作性強的監督管理製度

製度建設是順利開展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高校要從學校實際管理出發,建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學校產業發展、保障學校權益不受損害的監督管理製度。同時,在操作上用簡便可行的管理體製,明確職責權限,理順工作流程,落實人員責任。重點應製定好經營性資產監督管理製度、清產核資製度、產權交易製度、“非轉經”資產審核製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製度以及國有資本收益收取製度等。在製定時,一定要注意製度的係統性、科學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二)理順管理體製,規避經營風險

高校以事業法人身份投資興辦和管理企業,不僅存在較大的經濟和法律風險,而且在事業管理體製下企業難以成為市場競爭的主體。為盡快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高校應重新確立國有經營性資產的責任主體,依法成立國有獨資性質的資產公司,將學校所有經營性資產劃轉到資產公司,由資產公司代表學校行使出資人權利,按現代企業製度管理所有的全資、控股和參股公司,實行經營性資產獨立核算。通過改製優化企業資產,明確資產公司的責權利,使資產公司成為高校與企業之間的一道“防火牆”。高校以投入資產公司的財產承擔有限責任,避免因下屬公司經營不善給學校帶來的直接風險,將企業的投資主體和管理主體統一起來,從體製上為加強經營性資產的管理創造條件。

(三)加強監督,規範管理

加強高校經營性資產的監督可以從加強學校相關部門對經營性資產的監督、資產公司對經營性資產內部管理的監督以及資產公司對被投資企業的監督三個層麵展開。學校層麵的監督可從財務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以及學校審計部門等多角度展開,通過學校經營性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展相關工作。其中,學校審計部門對經營性資產的財務審計,是強化經營性資產監督約束機製的重要環節。財務審計工作可從經營性資產的年度財務審計、經營績效審計以及負責人的任期和離任審計等多方麵進行。通過審計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並提出切實有效的管理建議。資產公司對經營性資產內部管理的監督,要以最有效地促進經營性資產的運作和發展為目的。同時,資產公司在加強自身內部管理的基礎上,通過向被投資企業委派董事會、監事會成員等方式,參與企業重大決策,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