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代美索不達米亞文明

第五節 亞述的社會結構

位於美索不達米亞北部的亞述無論在地理環境方麵,還是在曆史和文化傳統方麵,與南部的巴比倫尼亞都存在著一定的差異,雖然也不可避免地擁有某些相似之處。在社會製度和社會結構方麵,兩者也同樣既有相似性又有差異性。

一、移民國家——亞述

任何一個人類群體,若要成為一個內部聯係緊密的社會,必須具有將其成員相互聯係在一起,並且以此將自己與周圍其他群體區別開來的某些特征。以此為出發點來考察亞述社會,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即亞述人是一個民族概念,而不是一個種族概念。很多種族的人群構成亞述民族,他們一起組成亞述國家。在這方麵,亞述民族和亞述國家與美利堅民族和美國國家的形成有某些相似性。

(一)亞述移民國家的特性

亞述從最早的曆史時期起,就擁有民族融合的傳統,起初是無意識的民間自發現象,後來發展成為有意識的國家主導行為。在中亞述時期,即公元前第二千紀下半葉,很多亞述人包括一些高級官員都擁有胡裏人的名字,說明他們是胡裏人。實際上,在公元前第二千紀,大量的胡裏人湧入亞述,融入亞述社會,對亞述文化產生了重要影響。同時,其他民族通過移民、遷徙或放逐以及通婚等方式,融入亞述社會之中。

與亞述國家的擴張活動相伴隨的是其大規模的人口遷移或放逐政策,即將被征服地區的民眾大規模地遷往其他地區,主要是亞述本土城市,而將包括亞述本土人口在內的其他地區的民眾再遷移到被征服地區以補充其被遷出的人口。大量的人口從近東的不同地區湧入亞述,他們成為亞述國家的農民、手工業者、商人或士兵。亞述城市迅速膨脹成為大都會,在幾乎一夜之間建成的大都會中,亞述的“土著”居民甚至降為了“少數民族”。所有被遷移的人口,無論來自近東的哪一地區,一律都被視為亞述人,而且享有與本地亞述人一樣的權利。例如,戰敗且被征服的巴比倫國王,被吸收到亞述高層的行政管理體係之中。一些亞述重要的行省總督職務,可以由阿拉米人、腓尼基人或以色列人擔任。亞述國王們所施行的這種人口遷移政策創造了一種嶄新的、獨特的亞述社會形態——各民族或種族的混合體,在這樣一個混合體內,不同民族或種族之間的差異性變得沒那麽重要,而統一的亞述民族的國民性是第一位的。在這樣獨特的社會形式下,亞述國家首先顯示出的是其開放性。亞述人從來不認為他們的生活隻需要自給自足,從一開始他們就把接受其他民族或種族作為自己基本的生活方式,所以他們很早就與其他民族或種族開展自由的貿易。亞述作為統一的民族國家,雖然擁有至高無上的國家主神或保護神——阿淑爾神,但在亞述國家內,從來都不排斥對其他諸神的崇拜,每一個種族的群體都有崇拜自己主神的權利。實際上,南方的巴比倫諸神也受到很多亞述人的喜愛和崇拜。其次,亞述國家更多顯示出的是其統一性。亞述國家及其保護神——阿淑爾神擁有海納百川的胸懷,擁有把其他地區和民族納入自己統治範圍的願望和權利,而這種統治其他地區和民族的權利是偉大的諸神賦予他們的,具有神聖性。在亞述人的觀念中,亞述人統治所有已知世界完全是諸神的功勞,“是偉大的諸神把外國的土地授予了亞述的國王們”[81]。吐庫爾提尼努爾塔一世就曾宣稱,自己是“其名字由阿淑爾神和偉大的諸神忠實地呼出的人,是阿淑爾神和偉大的諸神把世界四方之地交由其管理的人,是他們將自己的領地加以委托的人”[82]。最後,亞述國家展現給世人的還有其穩定性。在政治方麵,亞述國家在很多個世紀中始終享受著超乎尋常的穩定。雖然偶有上層社會的統治權之爭,但一直沒有推翻亞述社會製度的企圖。政治穩定既是社會穩定的反映,同時也是社會穩定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