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雅典人看來,一個“自由人”的特征即是在生活上能夠自給自足,不依附於他人,自己做自己的主人;而一個“奴隸”最基本的特性就是天生屬於他人的人。正如亞裏士多德所言:“一個自由人的狀態就是不生活在另一個人的束縛之下……那種在本性上不屬於自己而屬於他人的人,就是天生的奴隸。”[59]以此為標準,除了自耕農之外,包括獨立的手工業者、商人、雇工在內的從業人員,就由於不能夠在生活上自給自足、在一定程度上依賴於他人而都帶有了不同程度的“奴性”,所以,在早期希臘,“服務”(service)與“奴役”(servitude)是密不可分的[60],為自己工作和為他人工作正是“自由人”和“非自由人”的區別所在。在希臘,拿錢為別人辦事被認為不是一個自由人的行為,一個自由的公民即使淪落到一文不名,也要保持其經濟上的某種獨立性。在《回憶蘇格拉底》中講到一個名叫猶太魯斯的公民,他由於戰爭而喪失了全部財產,靠出賣勞動力為生。當蘇格拉底建議他去為一個大戶人家做管家的時候,他拒絕了,因為“不願做一個奴隸”,而寧願當一個“自由的”雇工[61]。
可見,“雇工”是一個“自由人”可以想象到的最壞的生活狀態。如果說一個“雇工”還保留著人身的自由和職業上一定的選擇權的話,那麽奴隸則完全沒有一點自由可言,他們本身隻是一種“會說話的工具”。為了證明奴隸製度的合理性,古典時代的作家們紛紛從各種角度論證奴隸在天性上的低下,幾乎沒有人提出過廢除奴隸製度的主張。“在希臘人眼中,沒有一個健康的長久的社會能離開奴隸。”[62]阿裏斯托芬在《公民大會婦女》中用充滿想象力的戲劇的語言向世人描繪出了一幅財產公有、人人平等的理想社會的圖景,人們終於不再為生計問題而操勞,生活在幸福、和諧和安逸之中;但是在戲劇的結尾處,當有人忽然問到由誰來耕田種地的時候,回答仍然是:“奴隸”。由此可見,使用奴隸的觀念在希臘不僅由來已久,而且是根深蒂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