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代中國文明 (下卷)

第四節 經商的熱潮和貨幣經濟的高峰

宋朝農業、手工業的發展為商業的興盛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而城市數量的增多、規模的擴大,又有利於商業活動在更廣泛的領域內進行,多種因素共同促成了宋朝商業的繁榮。隨著宋朝商業的發展,金錢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人們逐漸改變了以前把商業視為“末業”的傳統觀念,社會各階層競相投資商業領域,宋朝出現經商的熱潮。[30]

宋朝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的人,首先是純粹的商業經營者。他們僅包括在城鎮開設店鋪或從事販賣的人戶。“行者為商,坐者為賈,凡開店鋪及販賣者皆是。”[31]從居住地考察,這些商人大都居住在城鎮內,一般屬於坊郭戶,以純粹的商業經營作為自己的職業。

除職業商人外,宋朝商業經營的熱潮,帶動了其他社會群體將資金投入商業領域,特權階層是其中的主要組成部分,包括官僚、宗室、軍隊等。官僚經商早在西漢時期,就已出現了官僚經商者,但隻占次要地位。此後,貴族、官僚經商牟利日益增多。北宋前期,士大夫中“粗有節行者”還能恪守祖訓,“皆以營利為恥”,但從北宋中期開始,社會風氣顯著變化:“仕宦之人”紆朱懷金,專為商旅之業,“動以舟車,貿遷往來,日取富足”。一般官員如此,許多大臣也皆“專以商販為急務”[32]。宋徽宗時,汴梁“萬姓交易”之所相國寺佛殿後資聖門前,各路罷任官員帶來的土特產品都集中在此出售。汴梁大街上還開設了帶有各種官銜名號的店鋪。

宋朝宗室日益繁多,逐漸散居各地,他們大多在地方上“逐什百之利,為懋遷之計,與商賈皂隸為伍”[33]。宋寧宗時,一宗室在嶽州(治今湖南嶽陽)“撲買”了洞庭湖大小湖泊的大半,“攘其利,魚鮮之入不貲”[34],幾乎壟斷了當地的漁業。宋朝軍隊經商的現象亦十分普遍,如宋仁宗時鈐轄賈逵曾令禁軍5人為一保,給錢10萬,凡回易50日,得息錢40萬,以備犒軍,即利用禁軍進行貿易的典型例證。南宋的大將張俊也曾給老卒錢50萬,恣其所為,於是其人廣收物品,帶客將十數輩,兵卒百餘人,浮海而去,在經過一年的貿易後歸來,“珠犀香藥之外,且得駿馬,獲利幾十倍”[35]。從北宋到南宋,軍隊中以回易貿易為代表的商業活動曆久不衰,南宋時格外興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