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隨著城鎮人口的增多與所占總人口比重的上升,城鎮居民的人口階級構成較前朝更加複雜。細分起來,宋朝城市中主要居住了以下幾類人。
首先是作為最高統治者的皇室。汴梁、臨安等地居住著宋朝最高統治者及其後宮係統。[16]以皇帝為中心,後妃、宮女、內侍等,組成了最龐大的家庭。宮中還設立了六尚書、二十四司內侍等機構負責皇帝與後妃的飲食起居。其中光禦廚的編額就有“勾當官四人”,“食手、兵校共千六十九人”。在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政治體製下,宋朝皇室高居全國臣民之上,至高無上的權力提供並維持著其源源不絕、享用不盡的財富。同時,宋朝皇帝還是經濟上最大的地主,如早在宋太宗時,汝州(今屬河南)即有汝州稻田務,這裏的水稻歸宮廷享用,土地為皇室直接控製;此後如宋真宗、仁宗時汴梁附近的禦莊,也是皇家所有的莊田。禦莊在南宋還有進一步壯大的趨勢。南宋高宗及其後妃帶頭大設“禦莊”,連王安石家在宣城(今屬安徽)、蕪湖的土地也被強買過去。宋理宗時,以“禦莊米一萬石”,“修築城池”;又把禦莊“華亭奉宸莊”,“隸外廷助軍餉”。[17]皇帝之外,後妃們也各自在外地占田。因而宋朝皇室不僅是最大的食利者,而且也是經濟上最大的土地占有者,並為後來的帝王開了直接占有土地的先例。
品官形勢之家的官戶也在城市居民中占據重要地位。在京城和一般城市中除居住著現任官吏、駐軍之外,也有不少官戶定居下來。官戶“謂品官,其亡歿者有蔭同”[18],“諸稱品官之家者,謂品官父、祖、子、孫及與同居者”[19]。這僅是一個原則性規定,而宋朝有九品官,每品又有正、從兩等,這就是品官,而某個官僚死去,其子孫即可以按蔭補製度當無品小官。宋神宗元豐時規定:“惟因軍功、捕盜或選人換授至升朝官,方許作官戶。”[20]把一些無品的小官排除在官戶係統外,但至徽宗朝,在昏暗的政治形勢下,“員既濫冗,名且紊雜”[21],一些吏職出身入仕或進納並雜流之類也往往改換出身,擠進了官戶的行列,到南宋時官戶的實際成分仍十分複雜。總體上看,宋朝官戶約占總戶數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某些時期甚至達到千分之三。[22]聚集在城市的品官之家特別多,如富弼、司馬光等在熙豐變法之際,都退居洛陽(今河南洛陽);王安石在二次罷相之後,寄居江寧府(今江蘇南京),他的後代便在此落戶,他們在江寧府上元、宣城、蕪湖都擁有大量田產。在風光明媚、土地肥沃的蘇杭一帶,士大夫求田問舍並在此落戶的更多,“時人盡說吳中好,勸我蘇常買薄田”[23],成為當時品官形勢之家的理想追求。他們居住於城市,在俸祿、蔭補、減免稅役等方麵擁有特權,加之違法的搜刮,通過接受賄賂、隱產逃稅、經商、放貸等手段牟取暴利,從而成為城市諸階級中最具經濟力量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