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舉的科目較多,根據考試的內容不同可劃分為十幾個科目,其中較主要的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和明算6科。
秀才科。唐初的考試科目,目的是為了選拔頂尖人才。但其難度太大,要求過高,應試者寥寥無幾,唐高宗永徽二年(651)被廢棄,開元二十四年(736)曾恢複,但天寶初年(742)再次被廢。該科設置時間短暫,僅三四十年,錄取人數不多,影響不大。
明經科。重點考核儒家經義,考試內容為《禮記》、《左傳》、《詩》、《周禮》、《儀禮》、《周易》、《尚書》、《公羊傳》、《穀梁傳》9部經書,再加上《孝經》和《論語》。明經科考試主要測驗考生對經典知識的熟悉程度。考生需要認真記憶儒家經典,下苦功夫進行背誦。一般而言,隻要考生肯下功夫背書,相對容易被錄取。考試共分三場:第一場,貼經10條,正確回答出6條為及格。貼經就是把考試指定的某部經書任意翻出一頁,頁麵前後兩邊都被遮蓋上,隻留出中間一行,再用紙將該行中的3個字貼住,命考生把被貼住的三個字讀出來。這種考試形式有些類似現代考試中的填空題。貼經通過後,才有資格進入第二場考試。第二場,口試經義10條,答對6條為及格。口試就是考官提問,考生當場口頭作答,目的是檢測考生的臨場應變能力。第三場,策問,考題3道,答對2道者為及格。策問要求考生針對當時社會的政治、經濟、軍事等相關問題發表見解,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其他考試形式相比,策問與現實聯係更加緊密,更能考察考生的能力。三場均及格者,明經及第。
進士科。唐朝初年僅考策問五道,唐高宗以後共考三場:雜文(詩賦)、貼經和策問,三場考試順序在不同時期略有變化。考試每天一場,每場考試定去留,就是說考生隻有通過第一場考試才可以參加第二場,通過第二場才可以繼續參加第三場,三場考試都通過就是進士及第,獲得了做官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