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作為域外文明傳入中國,其教義經書都是梵文,要使佛教教義為中國人所了解,必然麵臨著梵文經文的譯介。在佛教傳入中國的幾百年過程中,佛教最終為中國人所接受,離不開曆代高僧對佛經的譯介與著述。魏晉南北朝是佛教的重要發展時期,高僧輩出,有來自西域或天竺的僧人,也有本土成長的僧人。他們既是譯經者也是傳布佛法者,所到之處,立寺講經,推進了佛教在南北的傳播和普及。
(一)佛教基本教義
佛教產生於古印度的宗教,完全不同於中國文化。佛教本身在釋迦死後100多年之後分成兩大部派,上座部和大眾部,兩大部內又各分出10個和8個部派。2—3世紀,馬鳴創大乘教派,之前舊派稱小乘教派。大乘學說認為諸法皆空,空亦是空,因此也稱為空宗。最初傳入中國的是小乘佛教,大乘佛教出現後也很快傳入中國。
佛教的基本教義是四諦,為各個派別共同承認。四諦即苦、集、滅、道。苦、集為一對因果關係,解釋世間;滅、道為一對因果關係,解釋出世間。
關於苦,《增一阿含經》:“所謂苦諦者,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恩愛別離苦、所欲不得苦,取要言之,五盛陰苦。”苦是世間的普遍存在形式。集是解釋世界現象及諸苦的原因,滅是解脫世間煩惱,達到涅槃。道是達到滅的修行方法。
集諦內容包括五陰聚合、十二因緣和業報輪回。五陰也譯作五蘊,指色受、想、行、識5種現象。色陰有四大(地、水、火、風)、眼、耳、鼻、舌和色、聲、香、味、觸。受是主體對客體的感受,有3類:苦、樂和不苦不樂。想是感受之後的思維活動;行是思維活動中決定行為的因素;識是認識活動得以發生的載體,有六識即眼、耳、鼻、舌、身、意分別具有見、聞、嗅、味、觸、思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