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這些事實都告訴我們回答這個問題是多麽困難:什麽是人類致力的至善或理想?這個問題在任何時候都隻能用很一般的方式回答。我們可以說,人希望過人的生活,但這隻是對人有自己特殊的衝動、欲望、氣質這個事實的一般敘述。他們不僅希望活著,而且希望照他們的方式活著。他們喜愛發揮自己的力量,發展自己的能力。用包爾生的話說就是:“每種動物所意欲的目標,都是那構成它本性的各種生命功能的正常運行。每種動物都希望過符合自己性質的生活,這種天賦性質在衝動中顯示自己,支配著動物的行動。這個公式同樣適合於人,他希望過一種人的生活,在這種生活裏包含著人的一切,也就是說,過一種精神的、曆史的生活,在這種生活裏為所有屬於人的精神力量和性格都留有活動空間。他希望娛樂和學習,工作和收獲,占有和享受,製作和創造;他希望熱愛和崇敬,服從和統治,戰鬥和勝利,寫詩和幻想,思考和研究。他希望盡可能地做所有這些事情,希望體會孩子和父母、學生和老師、徒弟和師傅的關係,他的意誌在這樣的生活中得到最大的滿足。他希望像一個兄弟一樣生活在兄弟之中;像一個朋友一樣生活在朋友之中;像一個夥伴一樣生活在夥伴之中;像一個公民一樣生活在公民之中;同時也像一個敵人一樣對待他的敵人。最後,他希望體驗一個愛人、丈夫、父親所要體驗的一切,他希望撫養和教育那要保存和傳續他的生命的子孫,在他過了這樣一種生活、像一個正直的人一樣履行了自己的使命以後,他實現了他的願望,他的生活是完善的,他滿意地等待著結局,他最後的希望就是平靜地死去。”[2]用概括的話來說,人有某些他尋求通過生命來表現的衝動和渴望。像詹姆斯教授指出的一樣,他有一個物質的我、一個社會的我、一個精神的我以及相應的感情和衝動。他希望保存和發展自己的身體,使它有飯可食,有衣可穿,有屋可住;他希望獲得和享受財產、朋友和別的快樂;希望獲得社會的尊敬,被熱愛和崇敬,發展他的精神趣味,以及幫助他的同伴實現同樣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