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華茲華斯(1770—1850),英國傑出浪漫主義詩人。1798年,他與柯勒律治合作出版《抒情歌謠集》。1800年,詩集再版時,華茲華斯寫了篇序言,該序言被視為浪漫主義文學的宣言。
華茲華斯的詩善於描寫英國自然物景和鄉村人物,並從中尋找神性和教義。《致杜鵑》是一首讚美杜鵑的抒情詩。詩人沒有從體形、顏色、動態等實體性方麵描寫杜鵑,而是集中筆墨描寫杜鵑美妙的啼鳴聲,並由此引發回憶和聯想,創造出別具一格、優美動人的意境,抒發了對大自然的熱愛之情。《每當看見天上的彩虹》的點睛之筆是“兒童乃是成人之父”這一句,原因是兒童更具神性,而成年人卻越來越遠離神性。但成人的生命之光沒有完全熄滅,隻要保持赤子之心,熱愛自然,就能夠重新獲得神性。
《水仙》描寫黃水仙之美及詩人的心緒和哲思。一開始,抒情主人公自比“一朵孤獨的浮雲”,讓人不禁凝思其孤寂寥從何而生?如何將其從孤獨中拯救出來?疑惑尚待解開,詩人卻筆鋒一轉,猛然把一大片金黃的水仙花推到了眼前。花的歡樂與生機感染了詩人的情緒。這美麗景致中蘊藏著給“我”的精神珍寶,雖然當時不曾領悟,但是在久久的凝視中早已物我交融。一想到那曾經看見的遍地怒放的黃水仙,“我”寂寞的心靈就能得安慰,生機與活力也得以恢複。有人將這首詩視為詩人對自身詩學思想的某種詮釋:親近自然,即可感受到生命的存在,獲得慰藉,永葆童真與活力。
《丁登寺》是一首自傳體抒情詩,全詩共162行。這是時隔五年之後,詩人重訪葳河兩岸及丁登寺的產物,曆來被視為《抒情歌謠集》的壓卷之作。這首詩最為人稱道的,是借助於對葳河兩岸風光的描繪,勾勒出了他對於自然的一般哲學思考的輪廓,借葳河美景抒發自己的自然情懷,體悟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表達詩人的自然觀。詩人的回憶涉及了三個不同的時間段,童年時期、青年時期、故地重遊之際的成人時期,大體對應著詩人對於自然的三個審美曆程。在詩的最後,詩人將人世之愛與自然之愛相交通,既增添了各自的底蘊,也增強了全詩的感染力。全詩讀來自然流暢,而又感情充沛。詩中一些詞語的反複重現,也具有值得重視的多側麵藝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