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學概論

一、文體的形成和流變

“文體”一詞古已有之,發展至今,其含義亦隨之流變,呈現出多義性、複雜性及差異性的特點,它兼具英文中的“style”“genre”及“literary forms”等詞的含義。

“文體”的多義性即指中國古代文論中的“文體”內涵豐富、指涉較廣,既可將其視為“體貌、體式、體格等文體內涵的不同層麵”[3],也可包括“文體之體(各種文本的體裁)、體格之體(各種文本的風格)、體類之體(各種文本體裁、題材或內容的類別)”[4]三個方麵。因而,對“文體”一詞的理解與闡釋很大程度上受限於讀者的個人學術視域、知識結構及個人偏好,並隨社會時代語境的變遷而有所不同。“文體”的複雜性則體現在“文體”一詞的含義與中國古代文論中的一些抽象概念密切相關,如“氣”“性”等觀念。劉勰在《文心雕龍·通變》中對此有過相應闡述:“夫設文之體有常,變文之數無方,何以明其然耶?凡詩賦書記,名理相因,此有常之體也;文辭氣力,通變則久,此無方之數也。”由此可見,“文體”不僅是語言層麵上的措辭謀篇,更深受中國傳統文論與其思辨模式的影響,是“整個作品‘言—象—意’係統的結構範式”[5],具有主客觀交融的特點。而“文體”的差異性主要是指“文體”的古代含義與現代含義的差別。“文體”的現代概念多受西方文論思潮的影響。例如,“文體就是文學作品的話語體式,是文本的結構方式。如果說,文本是一種特殊的符號結構,那麽,文體就是符號的編碼方式。‘體式’一詞在此意在突出這種結構和編碼方式具有模型、範型的意味。因此,文體是一個揭示作品形式特征的概念。”[6]這裏試圖用西方術語對“文體”概念進行清晰的界定,與其古代含義已顯現出很大的差異。“文體”的古代含義有其特定社會曆史文化語境因素,是中國古代文論所特有的:古代的“文”是一個由文教禮製、文德、典籍、文辭等組成的多層次共生係統,各層次之間既相區別又相錯雜。而“體”的多義性,則包括:體裁或文體類別;具體的語言特征和語言係統;章法結構與表現形式;體要或大體;體性、體貌;文章或文學之本體六個方麵的內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