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文學理論新編(第4版)

四、文學風格與文化

1.文學風格的時代變遷

所謂文學的時代風格,就是作家作品在總體特色上所具有的特定時代的特征,它是該時代的精神特點、審美要求和審美理想在作家作品中的表現。在具體的創作實踐中,時代風格總是與個人特點糾結在一起的,但作為一種共性的概念,主要是指從曆史和社會高度把握的、隻屬於這個時代而不屬於其他時代的文學的總體特征。時代風格的形成,受時代情境和語境的影響,也離不開文學自身的發展規律。風格的時代性差異也完全可能體現在同一個作家身上。這在一些跨世紀、跨時代的作家身上體現得尤為明顯。特別是當時代發生動**、革命、戰亂、改朝換代的時候,或社會政治製度和經濟體製出現重大的變革轉型,都會使作家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創作視野、藝術趣味乃至情調語調發生重大的變化,從而導致個體風格乃至群體作家風格的大轉變。有學者認為,即便在20世紀西方,文學與文化也已在風格上發生巨大的變遷,出現從現實主義到現代主義乃至後現代主義的變化。[1]

2.文學風格的民族特性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傳統。作家生活於民族傳統文化中,不能不受民族文化傳統的影響。作家的風格必然滲入民族文化傳統的基因,表現出民族性。風格總是這樣那樣反映民族文化的特點,而形成文學的民族風格。在好的文學譯作中,盡管一民族的語言轉換成另一民族的語言,我們仍然可以看到原作的民族特點,這是因為民族風格不僅見諸作品的語言,而且體現在一切方麵,如題材、主題、氣質和韻味,以及作品所體現的民族精神。

3.文學風格的地域分布

作家總是生活在一定的地域中,不能不感受到地域文化的氣息。作家的文學風格必然滲入地域文化的因素,表現出地域性。風格總是這樣或那樣反映地域文化的特點,而形成文學的地域風格。清末民初學者劉師培作《南北文學不同論》,認為中國文學亦有南北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