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交往活動中,欲邀請別人出席某項活動,最常見也是最正式的邀請方式,就是呈送或寄送請柬。
1.請柬內容
請柬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邀請人姓名。
第二,邀請目的,如參加婚禮、祝賀生日、節日聚會等。
第三,日期和星期,如Saturday,August 29th;或采用更為正式的寫法:Saturday,the twenty-ninth of August。月份和星期不能用縮寫形式,如果是正式場合,還應寫上年份,並且拚寫出來,而不能阿拉伯數字,如two thousand and five。
第四,時間,如6:00 pm或者six o'clock in the evening,但後一種表達方式更為正式。
第五,地點,如Opah's Restaurant。
第六,地址,如果被邀請方不住在當地,則必須寫全州(省)名、城市名、街道名。
第七,服裝要求,如西裝,黑色領帶。
第八,請答複,在請柬的左下角印(寫)上RSVP(法語詞組縮寫),意即“Please reply”。
有時,在RSVP下麵印上接受答複人的姓名、電話號碼,以便聯係;有時印上“Acceptance Only”或“Regrets Only”;或隨同請柬寄上RSVP卡和信封,隻需對方填上寄回即可。
另外,在請柬的內容上還需要注意三點。一是不能提及“no children allowed”;二是不能提及禮物,因為你所需要的是親朋好友的光臨,而不是其他;三是一般情況下不必作服飾方麵的要求,如果儀式或慶典的時間是在晚上6點以後,對方就能斷定那是一種正式場合,自然會穿著禮服出席;在非正式場合,如何穿衣戴帽,可完全聽從對方的建議。
2.請柬的格式
第一,正文行文用第三人稱,如:John and Sally announce the birth of their son…
第二,不用縮略語。
第三,在特別正式的請柬中,時間、地名、日期、星期等都需要拚全,如:California,Monday,September,Four o'clock in the aftern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