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國際禮儀(第3版)

二、就職與登基儀式

許多國家的元首在就職時舉行隆重的儀式,國王登基則舉行加冕典禮。

國家元首在就職時通常要舉行宣誓儀式,並發表施政演說。有的國家元首或國王就職時還會舉行盛大的招待會、閱兵式、文藝體育表演等活動。就職儀式一般要邀請各國外交使節參加,有的還邀請外國政府派遣代表或特使參加。新元首或新國王往往還禮節性地接見各國外交使節。有的國家政府首腦在就職時也舉行一定的儀式。

四年一屆的美國總統的就職典禮,在新總統當選後次年的1月20日舉行。2009年1月20日,美國第56屆(44任)總統奧巴馬宣誓就職。就職典禮安排了以下儀式。

(1)做禮拜:國家的信仰。20日上午,奧巴馬在教堂出席禮拜儀式。該傳統從羅斯福時期開始形成。據統計絕大多數美國總統都是基督徒,這也是美國外交常以人權為重要衡量因素的緣由。

(2)赴國會山:權力的製約。上午10時,就職典禮在國會大廈西麵舉行。總統和國會在三權分立體係內相互製約。國會任命政府官員,有權彈劾總統。總統可以否決國會的議案。

(3)典禮開始:向林肯致敬。參議員宣布就職典禮儀式開始並致辭。典禮主題為“自由的新生”,它來自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講。

(4)牧師祈禱:宗教儀式的暗示。致辭後牧師祈禱。雖然美國政教分離,但美國人借宗教禮儀進行全民教育,為美利堅民族精神提供強烈的心理暗示。

(5)副總統宣誓:宣誓的約束力。當選副總統拜登宣誓就職。宣誓是用宗教的形式來約束人的內心。不過,美國是一個法治國家,製度上的約束才是監督領導者的有力工具。

(6)總統宣誓:尊重司法權。在首席大法官的主持下,奧巴馬手按聖經宣誓就職。首席大法官主持宣誓是尊重司法權的傳統體現。但這項義務是傳統性的,而非憲法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