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大西洋會議與《大西洋憲章》
1941年8月9日至12日,在紐芬蘭的普拉森夏海灣(Placentia Bay)的阿金夏港口(Argentia)外的戰艦上,丘吉爾和羅斯福各自率領龐大的代表團舉行了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以來兩國間元首的首次會晤(代號“裏維埃拉”,Riviera)。除技術人員外,與會的兩國主要高級官員有:英國外交部常務次官賈德幹、帝國總參謀長約翰·迪爾(Sir John Dill)、海軍參謀長達德利·龐德和空軍副參謀長威爾弗雷德·弗裏曼(Wilfred Freeman);美國總統私人顧問哈裏·霍普金斯、副國務卿韋爾斯、總統特別代表和駐英租借物資負責人威廉·哈裏曼(William A.Harriman)、陸軍參謀長馬歇爾、海軍作戰部長斯塔克、陸軍航空隊司令亨利·阿諾德(Henry H.Arnold)和美國大西洋艦隊總司令歐內斯特·金(Ernest J.King)。
會談在政治和軍事2個層麵分別進行,取得的最重要成果是在政治領域,雙方發表了著名的聯合宣言——《大西洋憲章》。就憲章內容來看,主要表達了雙方在戰爭期間和戰後的政治原則和願望。憲章宣布:
(一)兩國並不追求領土或其他方麵的擴張。
(二)凡未經有關民族自由意誌所同意的領土改變,兩國不願其實現。
(三)尊重各民族自由選擇其所賴以生存的政府形式的權利。各民族中的主權和自治權有橫遭剝奪者,兩國俱欲設法予以恢複。
(四)兩國在尊重它們的現有義務的同時,力使一切國家,不論大小,勝敗,對於為了它們的經濟繁榮所必需的世界貿易及原料的取得俱享受平等待遇。
(五)兩國願意促成一切國家在經濟方麵最全麵的合作,以便向大家保證改進勞動標準、經濟進步與社會安全。
(六)待納粹暴政被最後毀滅後,兩國希望可以重建和平,使各國俱能在其疆土以內安居樂業,並使全世界所有人類悉有自由生活,無所恐懼,亦不虞匱乏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