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的普多夫金論此道:“小說家用文字描寫來表述他的作品的基點,戲劇家所用的則是一些尚未加工的對話,而電影編劇在進行這一工作時,則要運用造型的(能從外形來表現的)形象思維。……編劇必須經常記住這一事實:即他所寫的每一句話將來都要以某種形式出現在銀幕上。因此,他們所寫的字句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這些描寫必須能在外形上表現出來,成為造型的形象。”[8]
確實如此。小說家用文字傳達作品內容,比如:“他是個安分守己的農民,但一生坎坷,現在又處於焦頭爛額的困境之中。”作為小說文字,可以說一目了然、無懈可擊。但是在影視劇本中,這就絕對要不得了:如何安分?怎樣守己?經過什麽坎坷?現在又有什麽難處?——全都抽象之極,銀幕上根本無法表現!
在影視劇本中,要盡可能地避免說明性、陳述性的文字,無論是對劇情的交代,還是對人物的描寫,以致對人物的心理介紹,都應使之形象化。
我們試比較一下小說《祝福》與電影劇本《祝福》的不同,便可了然——
小說在述及祥林嫂改嫁賀老六經過時,這樣描述:
“(衛老婆子說)這有什麽依不依——鬧是誰也總要鬧一鬧的;隻要用繩子一捆,塞在花轎裏,抬到男家,捺上花冠,拜堂,關上房門,就完事了。可是祥林嫂真出格,聽說那時實在鬧得厲害,大家還都說大約因為在讀書人家裏做過事,所以與眾不同呢。太太,我們見得多了:回頭人出嫁,哭喊的也有,說要死覓活的也有……祥林嫂可是異乎尋常,他們說她一路隻是嚎、罵,抬到賀家坳,喉嚨已經全啞了。拉出轎來,兩個男人和他的小叔子使勁擒住她也還拜不成天地。他們一不小心,一鬆手,阿呀,阿彌陀佛,她就一頭撞在香案角上,頭上碰了一個大窟窿,鮮血直流,用了兩把香灰,包上兩塊紅布還止不住血呢。直到七手八腳的將她和男人反關在新房裏,還是罵,阿呀呀,這真是……”她搖一搖頭,順下眼睛,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