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劇作是反映社會與人生的。而社會與人生的主體就是人。所以,沒有人物的影視劇作,不可設想;沒有塑造出成功人物形象的影視作品,就不能稱為優秀的藝術篇章。這,眾所周知。
但在中外電影或電視劇的創作曆史中,也曾出現過否認或輕視人物在影視篇章中作用的現象,並且作為一種“藝術創新”,不無一定的影響。比如在20世紀20年代出現過的新浪潮電影,它們強調影像的造型,不要故事、不要人物,而以影像的藝術造型為追求的重心,於是將人物擠出了銀幕;比如20世紀40年代後期出現的新寫實主義電影,它們強調紀實性與記錄性,從理論上否定情節、否定人物的刻畫(盡管在實際創作的作品中並非都是如此,如《偷自行車的人》、《警察與小偷》等),大量選用生活中的“本來人物”來扮演劇中人物等,以此來避免對人物“有意為之”的塑造;再比如20世紀60年代興起的現代主義電影,更是非情節化、非人物化,講求“意識流”、“生活流”,不注重人物性格與外在動作的展示,等等。在此,我們並不想絕對否定上述電影運動或流派在電影發展史上的價值乃至地位——它們的各自出現,總有其社會文化或藝術源流的背景原因——隻是想說:無論怎樣的理由與背景,也無論所提出的觀念、主張有哪一層麵的“針對性價值”,如果因此而忽視了對影視人物的藝術塑造,便都是一種“過猶不及”的失誤,甚至極端了。
對此,我國導演謝晉有過一段深諳甘苦之言:“如果一部電影放完之後,人家說:‘啊呀,這個畫麵真棒!’或者說:‘啊呀,這個音樂真不錯!’我反而認為這個影片就糟糕透了。因為聽起來好像是表揚,實際上是導演的最大失敗。因為人家看完電影後什麽也沒有記住……我覺得對於電影來說,隻是畫麵好、音樂好,是遠遠不夠的,最重要的還是要看它人物刻畫得怎麽樣。人物留在了觀眾心裏,這是對一部電影的最高評價。”此言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