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事物雖然千姿百態、變化無窮,但總有其自身的固有規律與事物間的內在聯係。因此,影視劇結構體雖然可以,也應該不拘一格、追新求巧,但絕不可忘記:要使這“新”有所皈依,這“巧”有所規範。而更重要的是——它最終應能夠被人們所接受、所理解、所欣賞。別林斯基有一段論述小說創作的話可資借鑒:
任何現象合理性的標誌,即是那一現象的必然性。你讀華爾德·司各脫的小說,你知道是虛構的,是實際上沒有的事情;可是你對於所敘述的事件仍舊極感興趣,因為在這裏,一切都是必然的,就是說,一切事件都發自人物的特征,發自他們的性格、天性及彼此間的相互地位與關係……而有些小說卻不是如此,讀過之後,它們模糊而混亂地浮**在你的記憶裏,像是你怎麽也不能清楚地記憶起的、沉重而不相連貫的噩夢的碎片。為什麽會這樣?因為不是從自成一體的思想顆粒滋生出來,從而包含本身而非身外的必然性與合理性;它們是借抽象符號的表麵黏結湊合起來,因此是純粹偶然、任意的。不是由自發的精神的蓬勃之力創作出來,而是使用機械的思考和臆造製作出來的。[6]
這段話,無論對於小說創作,還是對於影視劇創作,都有切實的針對性。在中外小說與影視創作中,因過分在文體,主要是結構體上追新求巧,反而削弱了藝術魅力,以致失敗的作品比比皆是。即使世界名著、經典影片,有時也在不同程度上有此弊端。在小說創作方麵,例如蜚聲文壇的喬伊斯的獲得眾多人崇拜的經典意識流作品《尤利西斯》,就因過分追求所謂的“內心世界的真實、自然”,而幾乎完全不考慮客觀事物的規律、內在聯係與讀者的接受能力,將近於純粹心理的“意識流”搬到文學中來,雖然有其一定的藝術開拓意義,但作品的艱澀難懂,則是世所公認的。曾獲1978年諾貝爾文學獎的美國作家、艾薩克·辛格就如是批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