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視劇本的地位、作用
現在人們(包括演藝圈內的從業人員,乃至一些學術界的專家學者)談及某個電影或電視劇時,往往如是說:“誰誰的片子如何如何……”而這“誰誰”者,又都不言而明——導演也。
此論,如果是針對我國某一時期,導演隻能按照“領導意圖”或“政治需要”在影視創作中“作牛馬走”,而毫無藝術自我體現的病態而發——那應視為一種文化的進步、藝術的覺醒。但是,就影視劇創作的全過程而言,把某個片子隻視為導演的藝術成果,則無疑又有一種導向錯誤了。其結果是:一些導演自視甚高、自負忒大,自封為影視界的“天之驕子”、“無冕之王”,頤指氣使、好不威風,而導出的片子卻品格不高、庸俗膚淺,這委實讓人遺憾。應清醒地認識到任何一部優秀影視片的完成,不可或缺地要包含三方麵工作:傑出的劇本創作、高明的導演藝術、精巧的後期製作。用美國影人溫斯頓的說法:“創造性的電影製作所包括的不是一個而是幾個過程或階段。這些階段,通常叫作寫作、導演和剪輯(法國影人讓-呂克·戈達爾所用術語稍有不同:‘製作一部影片包括三個工序——思考、拍攝、剪輯。’)。”[1]輕視“一劇之本”的劇本創作,認為隻要有高明導演的閃轉騰挪,就可以獨創天下、引領**,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了當前我國影視創作不盡如人意的病源之一。
在早期(默片)電影製作中,劇本確實處於無足輕重的地位。電影誕生於1895年,是一門年輕的藝術。而電影劇作的出現比電影還要晚25年。電影在其早期,隻是對生活的簡單摹仿、機械拍攝,如盧米埃爾兄弟拍攝的《火車進站》之類,因此還不需要什麽劇本,攝影師一人就是全方位的電影製作者,他身兼構想、導演、攝製、剪輯數職,簡言之,他就是電影。稍晚些時候,電影銀幕上開始出現稍加編排的片斷生活鏡頭,以表現一些有趣情景。這時,就已經有了些拍攝前的創意構思,如還是盧米埃爾兄弟的《水澆園丁》之類。然而,就是到了默片的高峰,已經出現了像大衛·格裏菲斯的《一個國家的誕生》與查理·卓別林的《摩登時代》的時候,劇本也隻是提供一個較為詳細的情節構思或故事梗概,雖然功不可沒,但影片的完成,主要還當歸功於導演與攝影師的創造性勞作。20世紀20年代後期有聲片的出現,頓時使劇本創作在電影製作全過程中占據了不可替代的位置。匈牙利的電影理論家巴拉茲道:“有聲電影誕生後,電影劇本就自動躍居首要位置。”[2]其“自動”兩字用得非常精妙——充分體現了一種自然而然、不容置疑的氣勢。而電影到了其成熟期即真正的現代“藝術電影”出現後,劇本創作——這電影製作全過程第一環節的藝術奠基作用,就更不容忽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