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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人有笨辦法

劉震雲說自己讀書受兩個人影響較大,他們都姓李,都是評論家,一個叫李敬澤,一個叫李書磊。“他們讀書比我多,有好書就推薦給我。這一階段我在讀湯恩比的《曆史研究》和奈保爾的《百萬印度的嘩變》。”

劉震雲每天上午下午各寫三個小時,每天創作三千字左右。每一次創作都是一個尋找新發現的過程。“我是一個比較笨的人。但笨人有笨辦法,笨鳥先飛。當對一個看法出現自我分歧的時候,可能有三種寫法比較好,聰明人可能一下子知道哪一種是最好的,但我不知道,仨都要試,都寫出來,可能試出一個好的,也可能發現第四種。自我表揚的說法是勤奮。”

劉震雲認為文學創作有兩個階段,第一個是寫作經驗少、年輕的時候,會喜歡用複雜的事說複雜,但當作者人生閱曆多了以後,會喜歡用簡單的事說複雜。簡單不是簡陋,像孔子、胡適等人的書,都用最家常的,最物質的,像茶杯啊,煙啊,說明另外深奧的東西。他們就不是用哲學來說哲學,而是用生活說哲學,甚至超越了哲學範疇。另一方麵是,一開始寫東西特別容易用人的第一反應,第一反應就是直覺,寫東西節奏容易順。寫作的經驗、閱曆多了以後用的就不是第一反應,第二反應、第三反應的東西會更多一些,也就是反其道而行之的東西更多一些,會顯得作品更疙裏疙瘩。比如《手機》裏一個場麵是開會,各人手機響了,按正常的情況應該是大家都在說話,把會議幹擾下去,但《手機》裏選了一個細節,是一個人拿著手機聽,他不說話。一個說話的場麵一個不說話的場麵,這細節就比那個好一些。

“有時候寫東西是一個階段一個階段的,這個階段愛寫這個東西,另一個階段寫另外的東西。我覺得如果作家的風格在不斷變化,那麽證明這個作家在不斷探索,是比較有生命力的。我們發現95%的作家寫的第一篇作品和最後一篇差不多。一以貫之的作家是不會有什麽太大創作性的。另外探索和創作跟年齡特別有關係,《一地雞毛》我是二十多歲寫的,到三十多歲更張揚,就寫《故鄉麵和花朵》那類作品,到《手機》就四十歲左右了,這時候和過去就又不太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