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甲方乙方》裏劉震雲演過一個情癡,至今為止他就演過那一個角色,還是一個特別不著調的角色。當時也是因為好玩,馮小剛告訴他說就坐一塊吃頓飯,結果一坐就是七天,劉震雲煩了,不去了。很多人勸哪勸,最後葛優說:“您是一大演員啊。您的演技怎麽樣我真不知道,但您的做派確實是大演員!我沒這麽等過別人哪。”
劉震雲說他寫劇本是使自己的小說換了另外一種方式在說話,他隻改自己的小說,編劇不是他的職業,他也沒有給哪個導演出賣過勞動力。他認為,電影劇本和小說的關係一直沒有擺正,其實不論哪個東西在前邊,後邊的應該是沾前邊的光。如果小說在前邊,電影劇本在後邊,因為小說把所有的選擇都體現出來了,劇本可以比著小說擇出需要的;如果電影劇本在前邊,小說應該比電影劇本寫得好,因為可以站在材料和實驗的基礎上重新組織小說。但是中國的作家確實把這事給弄擰巴了,先有電影劇本的時候,小說就成了劇本的擴充,注了好多水,變成了劇本的附庸,結果現在根據電影寫的小說就沒法看。其實不應該是這樣的。因為小說和電影非常不一樣,看電影是看熱鬧,就像聽好多人在大廳熙熙攘攘地說話,看小說則像兩個人在燈下談心。如果小說成為電影的附庸,那劇本的一就可能隻成為零點八,如果站在電影劇本基礎上重寫小說,那就是一加二等於三了。
“《手機》小說起碼能把這個顛倒的事實再顛倒回來。而且小說是三部分,電影隻用了其中一部分。電影改小說,是電影吃虧,沒有哪個電影可以像好小說那麽豐厚,電影一個半小時看完了,小說幾十萬字可以讀一個月,時間上不成比例。另外電影是一個集體創作的結晶,有編劇、導演、演員、美術等等,哪個環節掉鏈子整體分數都會向下減,小說的修改則是個加分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