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夜晚來臨。女生宿舍樓下,宿管阿姨拿著遲來的幾卷報紙大聲喊:“訂報的同學們,快來領!”
開學之初,秦校長鼓勵大家多讀報刊,做有思想和主見的新女性。
林覓訂的是晚報,於芬訂的日報,她倆一起走下樓梯把報紙取走。
晚報讀起來輕鬆,林覓隻對上麵的連載小說和化妝品廣告感興趣。於芬喜歡以新聞和評論為主的日報,可以學到好些寫作文的知識。
兩個女孩在燈下讀報,忽然聽見於芬高興地喊起來:“覓,你的帽子有下落了,快來瞧瞧!”
她快速地扯出第二版的報紙,放到林覓的手裏:“就是這個失物招領,細節就不用提了。看地址明明就是我們學校附近的馬路,昨晚我們也是經過那裏。”
林覓仔細讀了幾遍,確定對方拾到的是自己的帽子。
同時,報紙上還有其它的啟事,她稍作對比就發現了其中的問題。
正常情況下,人們在報紙上刊登尋人尋物或失物招領,都會寫具體的聯係地址,甚至電話。
這個撿了她帽子的人卻顯得十分怪異,似乎在刻意回避著什麽。
明明是個人名義發的,卻寫了報社的聯係電話和地址,個人信息完全沒有透露。
她低下頭想了一會,小聲地和室友商量:“芬,你說我到底要不要寫封信投給報社?對方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呢。”
於芬對此持謹慎態度,搖著頭說:“先不要急著寫,萬一是壞人利用帽子來引你上鉤呢?帽子是身外之物,不值得拿自己的安全冒險。”
林覓走到櫃子前打開門,翻出去年買的帽子,越看越失落,覺得款式和做工都不如丟失的那頂好。
想起生日那天,父親把帽子從禮盒裏取出,親自在鏡子前給她戴上,那一瞬間覺得自己成了個公主。
沒有帽子怎麽行?何況還是有特殊意義的禮物呢?